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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关于评选理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的通知

2025年06月25日 15:25  点击:[]

党支部各科室

经学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名额

在全评选优秀共产党员6教工支部各推荐2名,学生支部推荐1名,办公室、教研科、实验室人员共推荐1、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先进党支部1

二、评选对象的基本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师生中无私奉献,在学习、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为学事业发展创造绩、作出突出贡献;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赞誉。

2.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先进党支部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各项决策部署,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团结带领党员、师生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改革发展稳定、完成学阶段性重点任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认真规范开展支部活动,并有完备的工作记录。

优秀共产党员,一般应有3年以上党龄,重点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优秀党务工作者,一般从事专职党务工作2年或兼职党务工作3年以上原则上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不纳入评选范围。

三、评选程序

1.推荐完成时间

各党支部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优秀党员坚持标准好中择优与目标考核和工作业绩相挂钩,并于63017:00之前将推荐结果报给学院组织员秦爱珠同志优秀党务工作者从先进党支部产生。

2.党委研究决定

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评选对象。

 

                      理学院办公室

                        202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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