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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文件

理学院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2020年11月03日 15:49  点击:[]

                               

为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保持学校安全稳定,促进教育发展,加快构建和谐校园步伐,特制定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一、领导干部要把联系点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窗口、基层党建的阵地和党群之间的桥梁,建设好、维护好、发展好。学院领导干部都要确定1-2个支部,确定1-2个学生年级,定期或不定期协助开展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学院领导干部每月至少深入联系点一次,进行调查研究,帮助联系点理思路、谋发展,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督促各项工作落实。 
    
三、学院中层党员干部每学期至少深入联系点三次,检查工作落实情况。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心、走访等方式,认真听取联系点党员和群众的意见,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要和联系点工作相结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每年要结合在联系点工作的情况,上报调研文章1篇。要努力将联系点建成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强、群众整体素质高、师生稳定舒心、教学科研各项事业长足发展的和谐示范点。

基层党委

姓名

职务

党支部联系点

班级联系点

联系青年教师

 

 

邹国辉

党委书记

教工一支部

A1811

陈亮

魏健宁

院长

教工三支部

A1841

汪贻高

汪付官

党委副书记

学生支部

A2012

李冬

余荣忠

副院长

教工二支部

A1711

沈霞

周梓哲

党委委员

学生支部

B1812

尹志刚

李琦

党委委员

学生支部

B1813

费旭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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