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保持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加强与师生的联系,及时解决师生关心的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二、征求意见的对象为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包括本单位教育服务不同层次的教职工。征求意见的范围要广泛,要倾听各方面的呼声。 三、征求群众意见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开展调查问卷、走访谈心等方式进行。 四、征求群众意见座谈会要定期分批召开。学院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座谈会要有专人纪录,座谈会记录要定期上报。 五、每半年发放一次征求意见表,向群众发放调查问卷,问卷内容要突出重点,针对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六、领导干部要坚持深入基层走访群众。党员干部不定期进行下访,倾听群众呼声,解决实际问题。 七、对征求到的意见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理学院党委 200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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