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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文件

理学院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2014年05月23日 17:35  点击:[]

    为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保持学校安全稳定,促进教育发展,加快构建和谐校园步伐,特制定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一、领导干部要把联系点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窗口、基层党建的阵地和党群之间的桥梁,建设好、维护好、发展好。学院领导干部都要确定1-2个支部,确定1-2个学生年级,定期或不定期协助开展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学院领导干部每月至少深入联系点一次,进行调查研究,帮助联系点理思路、谋发展,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督促各项工作落实。
    三、学院中层党员干部每学期至少深入联系点三次,检查工作落实情况。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心、走访等方式,认真听取联系点党员和群众的意见,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要和联系点工作相结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每年要结合在联系点工作的情况,上报调研文章1篇。要努力将联系点建成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强、群众整体素质高、师生稳定舒心、教学科研各项事业长足发展的和谐示范点
王侃民 A0621 马  军 A0721
B0611 B0612
邹国辉 A0611、 魏建宁 A0641
A0521 A0541
谢卫军 A0531 周玛莉 A0511
B0711 A0731
王殿元 A0631 罗江龙 A0711
A0741 B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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