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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学院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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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制度
2021-04-02 14:13  

    教师的师德师风,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应遵循的职业道德规范和必备的道德品质,师德师风是校风、院风的灵魂。为大力推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高我院教师的师德师风水平和专业能力素养,根据《教育法》、《教师法》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用以规范我院师德师风。

一、师德师风建设规范

(一)政治思想规范

1.学习先进文化、引领先进文化、宣传先进文化是师德的灵魂,是教师必备的思想素养和道德品质。教师要热爱祖国,有强烈的民族自尊心。

2.教师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散布有违国家政策、法规或其它不健康的思想和言论,不组织或参与非法集会、结社。

3.教师要崇尚科学,反对迷信,自觉抵制不利于人才培养和科学发展的错误倾向。

4.教师应努力学习理论知识,学以立德、学以立身、学以立行,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理论修养。

5.师德师风是校风、院风的灵魂,教师要成为“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师德师风的创立者、实践者。

(二)业务工作规范

1.教师的业务能力是师德师风的核心,是爱岗敬业的基础和前提,教师要把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上。

2.教师应勤于钻研业务,积极进取,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不仅要精通本专业及所任课程的学科内容,而且在专业知识的深度、广度和高度方面有所发展,尤其是本专业动手能力方面要不断提高,使自己成为真正的“学者型和专家型”双师型教师。

3.教师要以学术大师和名师为楷模,具备良好的学术素养。治学严谨、科学民主,勇于探索,追求创新,孜孜不倦,精益求精,同时还应有不耻下问,虚心请教,深入实践的精神。

4.教师应积极从事科研推广工作,加强学术交流。关注学科前沿的发展动态,不断了解和掌握新科学、新技术,扩充和丰富自己的知识能力。

5.教师应重视教育教学的研究,积极投入教育研究和教学改革,注意总结经验和把握规律,并及时将研究成果运用到教学中。

6.教师要讲究教学技巧和艺术,大胆改进教学方法,采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关注学科发展,不断更新丰富教学内容。

7.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坚决反对弄虚作假、投机取巧和剽窃他人成果。

8.教师必须对工作兢兢业业、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精益求精,认真钻研本职业务。

1)任课教师必须按照教学要求,执行学科课程标准,充分备课,认真讲授;按时、认真、热情答疑;及时保质保量批改作业;认真监考和批阅试卷。对于教学的任何一个环节,均不得敷衍应付。

2)任课教师遵守教学计划,维护和优化课堂秩序,保证教学时间,严格教学和考试纪律,反对自由散漫、徇私舞弊作风。

(三)教书育人规范

1.教书育人是师德师风的重点,是教师职业对教师的根本要求。教师要学习教育理论,掌握教育规律,遵循教学规律,在传授知识的同时,寓德育于教学之中,发展学生智力,培养学生能力。

2.教师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学生第一的观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关心爱护学生,既要对学生严格要求,不偏袒学生错误,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和权利,不做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事情,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3.要教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科学方法论教育,使学生领悟观察和分析问题的方法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在培养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过程中,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根据青年学生的生理、心理和行为的特点,因材施教。

5.教师必须廉洁从教,不得利用教师地位谋取个人利益。教师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取学生财物。

6.教师要经常深入学生,了解学生思想、生活、学习情况,结合教学工作主动热情地做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7.任课教师应对授课秩序全面负责,掌握学生学习情况和旷课、迟到、早退情况,并对违纪者进行教育。

8.教师有责任在校内外按照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地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

(四)为人师表规范

1.教师要以良好的教风和师德风范,言传身教、为人师表;要以严谨的治学态度、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来教育和影响学生,寓教育于教学的各个环节。

2.教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树立崇高的思想境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生活道德和行为规范。并以自己认真的敬业精神、负责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高尚的道德行为等特有的人格魅力成为学生的楷模。

3.在教学活动中,教师必须仪态端庄,衣饰整洁得体,举止文明大方,以自己的优良道德品行和形象熏陶感染学生。

4.教师应增强集体主义观念,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时刻注意维护集体利益和形象,维护集体声誉和他人名誉。热爱学校,关心学校的建设发展,从自我做起,为学校的事业贡献力量。

5.教师应增强团结意识,要正确处理好与周围同事的关系,尊重同事,业务上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互相借鉴;工作上互相配合、团结协作;生活上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从而达到共同进步的目的。

二、师德师风建设制度

1.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是一项常规性工作,是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随着社会发展今后将不断丰富和深化。

2.师德师风工作重在建设,要坚持在发展中解决师德师风问题的思路,从有利于学院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师资队伍健康发展、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角度来理解和制定师德师风建设的措施和办法。建设工作要做到有机构、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

3.每位教师都要自觉培养师德师风意识,确立师德师风观念,按师德师风规范严格自警自律。

4.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同解决教师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从教师的工作和生活实际出发,理解体贴教师,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以实际工作来增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感召力和影响力。

三、师德师风严禁发生下列行为:

1.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3.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4.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5.强行向学生推销学习用品、用具、资料、教材,巧立名目私自向学生收取培训费、指导费等行为。

6.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评定奖学金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7.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8.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9.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四、师德师风承诺书

我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肩负着教书育人的责任。我将严格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执着于教书育人,具备热爱教育的定力、淡泊名利的坚守,努力成为一名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人民教师。为此,我郑重承诺:

一、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做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做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不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做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不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
    
六、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禁止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七、遵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力戒浮躁,潜心问道,勇于探索,坚守学术良知,反对学术不端;不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不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八、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在招生、考试、推优、保研、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不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不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积极奉献社会。履行社会责任,贡献聪明才智,树立正确义利观;不假公济私,不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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