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九江学院理学院
 首页 | 学院概况 | 人才培养 | 师资队伍 | 教学科研 | 党建园地 | 学生园地 | 数学建模 | 审核评估 | 实验中心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学院动态>>正文
 
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补考工作的通知
2015-09-01 10:55  

各二级学院: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补考工作将于2015年9月12日—9月18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课补考时间

  为避免各学院考试时间冲突,请相关学院按下表安排补考。

时间

学院

时间

学院

9.12

上午:外语学院

下午:信息学院

晚上:信息学院

9.13

理学院

9.14

下午:体育学院

晚上:文传学院

9.15

下午:政法学院

 

9.16

下午:思政部

 

 

其他学院的课程补考,按照上述时间自行插空安排。

  二、补考对象

  1.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不合格及缓考者。

  2.2015届因课程不及格未毕业的结业生。

  三、补考要求

  1.各学院要切实抓好补考工作,按照期末考试的要求,认真组织补考的命题、阅卷、制卷、监考、巡考等工作。加强考风考纪宣传,杜绝作弊行为。

  2.补考课程的命题须与期末考试题目难易程度、数量相当。

  3.参加补考的学生一律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提前十分钟进入考场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未按时参加补考者按缺考处理。

  4.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应集中精力监考,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考前要宣布考试纪律,检查学生证件,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考试结束及时收卷,填写好考场报告单。如有学生考试违纪或舞弊,应记录在考场报告单上,同时将有关材料(考场异常情况登记表、试卷、违纪作弊材料等)交到考场办公室。

  巡考应履行职责,考试结束后,应填写巡考记录单。

  5.各学院于9月11日之前将补考日程安排挂在本院网页上并通知相关教师和学生。

  6.2015届结业生需要补考应持身份证先到考务中心填写结业生补考申请表,经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处审批后凭补考申请表和身份证到课程所在学院参加补考。考试结束后由课程所在学院将成绩填写在补考申请表上并将补考申请表交到考务中心。

  结业生来校申请补考前,应仔细查询本学期初补考科目是否有自己所需课程,如没有,则应在下学期初来校申请补考或参加下届学生的积欠补考。

  7.补考结束后,各学院应及时组织教师阅卷、成绩登记、成绩上传,考试试卷和成绩单按学院考试工作规范要求归档。补考工作于9月18日结束。

                          教务处

                        2015年9月1日

关闭窗口
学院简介

Copyright © 2003-2016  学院网站. 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文友楼 邮政编码:33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