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学校党委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我院支部要在校党委的统一部署下,结合自身特点,紧扣学校党委要求,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二、各支部要按照创“五好”基层党组织活动的要求,大力争创“五好”基层党组织。(五好即:好班子、好队伍、好制度、好机制、好作风)
三、广大共产党员要立足本职工作,发挥共产党员先进性,努力争当优秀共产党员。
四、学校党委每年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一次表彰,对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共产党员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理学院党委
2005年12月30日